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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常常聽朋友說,寫在網誌或其他地方的文章,因為被不願被看見的人瀏覽
 而感到困擾。聽到這樣的情形都不禁要想?「那不是你自個兒的地盤?寫
 了又何必怕他們看?」更不可思議的是,身邊還不只一個例子。


 網路的力量是超乎想像的可怕,可能今天你在自己的部落格咒罵批評某位
 同事的作風或哪位同學的行逕讓你看不順眼,過兩天莫名其妙就發現對方
 怎麼知道這件事了??這一兩年無名開始普遍,尤其是它開始走向商業化
 收費之後,好像要在無名挖到一個幼稚園同班或小時候住隔壁村的小孩也
 相簿也不是什麼難事,更別說是同在一個圈圈生活的人。


 曾經有朋友私下問我,怎麼網誌都不給回應?我笑笑講了個不算答案的回
 答:留言板就可以大留特留啦。其實仔細回想,一開始用無名時也曾陷入
 開放與隱藏的兩難之中,因為不喜歡自己的世界被不相干的路人甚至是已
 經被自己的王國放逐的黑名單侵入,我想,似乎每個人都會這樣。
 後來幾經考量,我還是決定開放這個虛擬的小世界,但是要在保留一片自
 我領域的完整的前提下。所以我開了相簿,因為我喜歡記錄生活,記錄曾
 經走過的足印,並且與身邊在乎的所有人分享。至於網誌,我從來不把它
 當日記看,因為很少人會把日記跟廣大的群眾Share,最起碼我不會。對
 我來說,網誌是抒發情感的一種管道,把糾結雜亂的生活情緒整理化成文
 字而得到一些發洩,當然偶爾也有所謂無病呻吟,而這些文字,我也希望
 能和身邊的人交流。


 曾跟朋友說,那是你的家,在自己家哪有所謂怕外人侵入的道理?
 你愛在自己家邊排便邊吃飯、邊洗澡邊看電視都是你的自由,That's your
 right! 別人要看是他的事情,若是別人想回批,請在他自個兒的地盤囔囔
 但那又是另外一回事了。


 寫文字這回事應該是自在得意的,特別是在自己的世界,更不應該因為一
 些不該去在意的事情而顯得綁手綁腳,最後寫出來的東西反而失去了原意
 ,成為一篇違心的文字。講實在話,自己在這回事也不見得作到完美,一
 股腦兒的在這大放厥詞,但至少我從不後悔貼出來的任何一篇文字,敢寫
 就理壯的放。當然有些人也不全然基於這樣的理由,也有人不想得到多餘
 而無意義的關心而有這樣的困擾,但坦白說,真在乎自己的人才會去關心
 自己,剩下的,說是例行公事或好奇也不為過吧?




 願我身邊在乎的所有朋友都能夠過得快樂,玩個開心自在的無名。: )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流浪版圖 2005.9.2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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